桂建政務〔2015〕41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870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落實。
一、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范圍、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程序和換證的有關要求等,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870號)規定執行。
二、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的,企業需攜帶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核對復印件后退還)和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提交我廳政務服務中心,我廳將定期分批匯總后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時,在申請表和信息采集表中“申請內容”欄只填寫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2016年5月31日起,我廳停止受理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換證申請。
三、我廳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換證,程序如下:
(一)申請材料
⒈ 企業填寫《廣西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企業法人代表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提交1份紙質版(含電子文檔)。
申請由我廳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時,在《申請表》中“申請內容”欄只填寫我廳審批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⒉ 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二)申請換證企業需使用企業身份證鎖登錄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www.gxzjt.gov.cn/ bxgsg.cn),在“在線服務”欄目點擊“網上辦事大廳”,錄入企業基本信息。企業錄入的信息須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資質信息相符。
企業同時具有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資質的,應一并提出換證申請。
(三)企業攜帶申請材料,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材料時,負責核對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并由核對人簽字。
(四)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分期、分批填寫《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匯總表》),并附匯總表中全部企業的《申請表》、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副本和復印件,一并報我廳政務服務中心,同時提交《匯總表》和匯總表中全部企業《申請表》電子文檔。
(五)我廳受理企業換證申請19個工作日后(不含證書制作的5個工作日),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到我廳政務服務中心統一領取企業的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六)2016年6月30日起,我廳停止受理由我廳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換證申請。
(七)我廳將定期公布已由我廳換發新版資質證書的企業名單。
四、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許可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其資質證書換證工作的有關具體實施程序由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自行制定。
五、我廳和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發放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時,需在企業全部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正本和副本上已換證部分內容蓋“已更換新版資質證書” 紅色字樣的印章。
企業既有住房城鄉建設部、也有我廳和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的,以及企業既有住房城鄉建設部、也有我廳核發的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兩種情況的,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發放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時,負責收回企業全部原資質證書,并依法予以銷毀。
企業只有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的舊版建筑業資質證書的,由我廳在發放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時負責收回企業全部原資質證書,并依法予以銷毀。
六、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消《關于做好建筑業企業申報資質及過渡期換證等相關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務〔2015〕11號)中的“三、過渡期換證”內容。
七、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關于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桂建政務〔2015〕26號)作廢。
在執行本通知時如有疑問,請與我廳行政審批處聯系。聯系電話:0771—2366127。
附件:⒈ 廣西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表.xls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