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質〔2015〕8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監督員考核管理實施細則》(桂建質〔2014〕2號)的要求,我廳決定從2015年8月起開展每2年一次的全區監督員崗位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2012年以來獲我廳頒發監督員證書的監督員。
二、考核內容
(一)監督員的基本條件;
(二)工程現場監督情況;
(三)監督檔案的收集整理情況;
(四)參加繼續教育情況;
(五)遵守職業道德情況。
本次考核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員崗位考核記錄》(以下簡稱“崗位考核記錄”)的內容進行。《崗位考核記錄》可從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網下載。
三、考核程序
考核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聽取監督機構匯報。
(二)根據《崗位考核記錄》核查資料,查看監督機構對參加考核的監督員年度素質考評結果和監督員業務記錄,抽查參加考核的監督員監督的在建或竣工工程質量安全檔案。
(三)抽查參加考核的監督員監督的在建工程,結合監督檔案對監督員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價。
(四)考核組與參加考核的監督員所在監督機構交換意見。
四、考核時間安排
(一)各設區市接本通知后應立即開始對轄區內縣級監督機構的監督員進行崗位考核,崗位考核工作應于6月30日前完成,并于7月10日前將縣級監督機構監督員的《崗位考核記錄》及本級監督機構監督員的崗位考核申請表提交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二)我廳于8月開始組織考核組對設區市的監督員進行崗位考核,并抽查設區市對所轄縣級監督機構的監督員崗位考核情況,抽查監督機構的數量比例不少于30%。
五、考核要求
(一)請各設區市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縣(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
(二)各設區市要統籌兼顧,按照考核內容及時間安排,在保證本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穩步有序地做好監督員崗位考核工作。
(三)考核要求100%全覆蓋,對每個參加崗位考核的監督員至少抽查1套竣工檔案和1個在建項目。
(四)各地要做好考核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時完成崗位考核工作,按時報送崗位考核資料。
(五)請尚未提交2015年度監督員素質考評結果的監督機構于2015年6月10日前將書面考評結果(需加蓋單位公章)寄送到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綜合管理科。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