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政務【2014】29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各委、局:
我廳已于2014年3月1日起,將房地產開發企業暫定級資質審批權下放各市房地產開發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為保障下放工作嚴格、有序開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工作要求
各市嚴格按照“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要求,強化管理,確保該審批事項審批工作的規范、便民、高效運行。我廳將加強對各市實施審批情況的督查工作。
2.執行辦法
各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落實下放審批權的工作,制訂不超過半年的試執行期。
試執行期過后,各市將窗口責任人、審查責任人、審批責任人及部門分管責任人名單及聯系方式報我廳備案。
各市同時將制定的承接辦法和操作規范報我廳備案。
3.監督管理
企業通過使用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網上辦事大廳”進入房地產企業資質管理系統,完成申報工作;各市審批部門通過使用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網上辦事大廳”進入房地產企業資質管理系統,完成審批和證書打印工作。
企業申報期超過五個工作日,仍未進入審查狀態的,或申報超過二十個工作日,仍未獲得審批結果的,各市應書面向我廳說明原因。書面說明以月報形式報送我廳。
4.救濟辦法
未說明原因、無法定原因不予受理或違規不予許可的,本廳將指定受理或發回重新審查。
5.懲罰措施
對于擅自增設、提高申報條件、群眾投訴反映多、違規審批等情形的,將予以通報,情節嚴重的將撤銷對該市下放的審批權。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