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設[2006]11號
各市委(建設局):
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93號)的要求,我廳決定對全區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進行資質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質檢查的范圍
二、資質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受檢單位的資質現狀是否符合相應行業的現行資質分級標準;
(二)受檢單位2005年度的工作業績;
(三)受檢單位執行法律、法規及遵守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的情況;
(四)受檢單位的勘察設計的質量與水平狀況;
(五)受檢單位的注冊執業人員遵守注冊執業制度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有無違反工程勘察設計職業道德行為的情況;
(六)受檢單位報送工程勘察設計統計年報的情況;
(七)受檢單位交納技術開發費的情況。
三、受檢單位需提交的資質檢查申報材料
(一)用《企業勘察設計管理信息系統》(V3.0版)制作的資質檢查申報表(1份);
(二)根據資質檢查的內容撰寫的自檢報告(1份);
(三)單位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正、副本及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各1份);
(四)單位的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注冊執業印章)(1份);
(五)用《企業勘察設計管理信息系統》(V3.0版)制作的資質檢查申報數據軟盤(1份)。
四、資質檢查的程序和時間要求
(一)各受檢單位根據資質檢查的內容,對照本單位所持全部資質證書相對應行業的資質分級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的規定,認真進行自檢、自查并寫出自檢報告;
(二)受檢單位制作資質檢查申報表及資質檢查申報數據軟盤(資質檢查申報數據亦可通過我廳的電子政務郵箱:gxjstsjc@gxcic.net報送);
(三)各受檢單位于2006年3月31日以前,將本單位的資質檢查申報材料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報送單位所在地的市(地級市)建委(建設局)進行初檢;
(四)各市建委(建設局)按資質檢查內容的要求,對受檢單位提交的資質檢查申報材料進行檢查并在資質檢查申報表中簽署檢查意見;
(五)各市建委(建設局)按附件的要求做好統計匯總后,于2006年4月15日之前,將統計匯總表及經初檢的所有資質檢查申報材料統一報送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
(六)我廳在各市建委(建設局)初檢的基礎上,對全區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檢查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將到有關單位進行檢查,于2006年5月15日前做出資質檢查結論并在廣西建設網上予以公布;
(七)資質檢查的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資質檢查的結論公布以后,我廳將依據行政許可及資質審批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對資質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單位做出相應的處理。
五、其他要求
(一)資質檢查申報材料中除第(一)、第(五)項之外,其余材料需統一按A4紙規格制作并裝訂成冊;
(二)各單位的自檢報告及資質檢查申報表的封面需加蓋單位的公章;
(三)各市建委(建設局)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都要高度重視資質檢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資質檢查工作按期完成。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