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09]66號
各市建委、招標辦: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等有關規定,我廳對《關于對規避參加2008年全區建筑市場檢查情況的區外來桂企業處理決定的通知》(桂建管〔2009〕32號)文中被通報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經復查,湖北水總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6建筑企業經過整改,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和建筑市場管理要求,自本文下發之日起可以在全區內從事工程招投標活動和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現將整改合格企業名單通報如下:
一、湖北水總水利水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二、天峨縣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三、天峨縣建筑工程公司
四、晟元集團有限公司
五、深圳金粵幕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六、廣西桂林地建建筑有限公司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