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23〕11號
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們關于南寧國際空港綜合交通樞紐工程成品支架系統(含抗震支架)施工工程能否計取雨季施工增加費的咨詢函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安裝工程定額宣貫輔導材料》第97頁定額使用及注意事項第(六)條說明,雨季施工增加費為綜合費率,只要該安裝工程存在露天作業,無論何季節施工均可計算。但整個安裝項目為室內作業且不受雨天影響的不計算雨季施工增加費。
來函涉及的成品支架系統(含抗震支架)屬于南寧國際空港綜合交通樞紐安裝工程的組成部分。雖然該部分作為暫估價需通過招標確定承包單位并單獨簽訂合同,但實際上整個南寧國際空港綜合交通樞紐安裝工程均由同一單位施工,在計算雨季施工增加費時,可將其視同一個安裝工程考慮。同時,來函資料顯示該工程成品支架系統雖在室內施工但有部分仍受雨天地滑影響,故該安裝工程無論室內還是室外施工部分均可計取雨季施工增加費,具體計算標準按合同約定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