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23〕8號
中鐵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北部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你們關于對南寧地鐵3號線財審爭議問題咨詢的函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南寧市軌道交通3號線一期工程(科園大道-平樂大道)初步設計的批復》(桂發改交通〔2015〕530號),3號線一期工程總工期為4年6個月,而招標設定的合同工期為3年8個月。故本項目費率招標計算基數(即:初步設計概算)中的“提前竣工增加費”可以理解為發包人基于批復的合理工期基礎上要求承包人壓縮工期所增加的費用,而非承包人在合同工期基礎上提前竣工所增加的費用。
二、根據本項目合同專用條款表述以及雙方實際采用的固定總價結算方式,竣工結算應是在簽約合同價基礎上根據合同約定的調價因素進行調整。由于簽約合同價是基于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價乘以中標下浮系數形成的,故無論初步設計概算組成是否有錯項、漏項,竣工結算時均不做調整。
結合以上兩方面意見,本項目竣工結算時不應扣減初步設計概算中的提前竣工增加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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