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21年上半年監理企業現場履職行為評價指標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業企業誠信綜合評價辦法(試行)》(桂建發〔2017〕1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誠信綜合評價辦法(試行)》(桂建發〔2019〕3號)的規定,我站現發布2021年上半年監理企業現場履職行為評價指標(詳見附件),有效期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相關評價表格請自行登陸指定網站(廣西建設網bxgsg.cn)下載。
請各地監督機構將本文轉發至轄區內監理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部,并及時開展評價工作,我站將不定期抽查各地評價工作進展情況。
附件: 監理企業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評價表(表1-表9).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站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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