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青秀山蘭園(資料圖)
近日,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2020年廣西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方案》),要求至2020年底,全區城市建成區內海綿城市面積(實現雨水控制目標要求的面積)達到20%以上。
《方案》要求,各市要確保本市的控制指標符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不斷完善海綿城市頂層設計。截至目前,全區14個設區市已全部完成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及審批工作,規劃中明確列出能夠支撐完成近期海綿城市建設目標任務的項目和遠期海綿城市建設思路。同時,各市要嚴格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統一規劃的實施管理,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依法納入“一書兩證”、施工圖審查、開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環節。
《方案》指出,各市人民政府是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按照“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的理念系統謀劃,因地制宜、灰綠結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方法綜合施策,有序開展海綿城市建設。
在建筑小區海綿化建設方面,《方案》要求,新建建筑小區要以目標為導向,控制場地內雨水徑流,削減徑流污染,因地制宜選取下沉式綠地、透水鋪裝、綠色屋頂等低影響開發措施實現源頭減排;既有建筑和小區要以問題為導向,消除場地滯水點,確保管網雨污分流,并結合實際情況,對綠地、硬質鋪裝、景觀水體等在保證景觀效果的前提下進行低影響開發改造。
在改善城市道路和廣場排水方面,《方案》要求,要規劃設計符合低影響開發要求的道路,在保證道路承載能力和防澇行泄功能的基礎上,劃分合理的匯水分區,將紅線內外的綠地空間統籌考慮,盡可能將路面雨水斷接至綠地空間,實現雨水滲、滯、蓄、凈后再排放。城市廣場、城市慢行系統、公共停車場優先采用透水鋪裝,周邊綠地盡可能采用下沉式綠地,接納場地內雨水,控制雨水徑流量,削減徑流污染與徑流峰值,實現源頭減排。
《方案》還將構建海綿型綠地系統作為園林城市建設、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城市公園和綠地系統要考慮綠網、水網、綠道網的有機融合,結合綠地周邊水系、市政設施和房屋建筑等統籌開展設計,在滿足生態、景觀、游憩等功能的基礎上,同步考慮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緩釋的空間,提高區域內雨水調蓄和凈化等功能。要因地制宜采取小微濕地、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植草溝、植被緩沖帶、雨水濕地、雨水塘、生態堤岸、生物浮床等低影響開發措施,在園路、綠道和停車場等區域采用透水鋪裝等方式,提高雨水滲透能力,有效削減地表徑流峰值和流量,凈化雨水徑流,合理利用雨水資源。
為確保海綿城市建設的有效實施,《方案》要求,各市海綿城市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要求,根據建設目標、技術措施等,選擇有代表性的建筑小區、道路、廣場、公園及水體等類型的典型項目進行監測評價,對接入市政管網、水體的溢流排水口或檢查井的排水量、水質進行監測。同時建立健全海綿城市設施的維護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和相應的監測手段,并加強對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莫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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