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難、物業經營行為不規范、小區業主大會成立運行難等問題有望得到解決!7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以全票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版《條例》將于2021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新版《條例》共8章109條,較舊版《條例》增加了45條,章節結構為:總則、業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前期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服務、物業使用與維護、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其中,“前期物業管理”和“監督管理”章節為新增章節,并將舊版《條例》中的“物業的使用”和“物業的維護”兩個章節合并為“物業使用與維護”章節。
據了解,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明確了物業管理中各行政主管部門的責任,理順了政府和部門監督管理體制;優化了業主大會成立及運行的規定和業主委員會工作機制,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利和義務;并針對當前小區車輛停放、老舊小區管理、物業裝飾裝修、公共收益和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等熱點問題作出了專門規定。
據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自2013年1月1施行以來,對于推動我區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不斷加快,物業管理有關法規、政策發生巨大改變,
加之物業行業發展迅速,出現了諸如業主委員會運作難、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調整難、、小區停車困難,維修資金使用不規范等問題,產生了諸多矛盾糾紛,給物業行業監管提出新要求。
為進一步提高小區居住品質、提升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2019年初開始開展《條例》的修訂工作,經過近一年半的調研、征求意見和修改,通過立足廣西實際創新舉措,借鑒先進地區的優秀經驗,并融入新頒布的《民法典》的相關內容,《條例》更加符合當前社會發展和百姓需求,進一步完善和優化了廣西物業行業法律法規。(李遠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