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19〕63號
本廳各處(室):
經研究決定:
黃健強同志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標準定額處二級調研員,免去其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學技術處二級調研員職級。
龐云同志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市管理監督局二級調研員,免去其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學技術處二級調研員職級。
陳征同志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工程消防監管辦公室二級調研員,免去其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標準定額處二級調研員職級。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