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現場質量安全管理評價辦法(試行)》修訂稿(桂建管〔2019〕46號 )的規定,評價周期由每季度調整為半年, 2019年第四季度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評價指標與第三季度評價指標相同,有效期為2019年10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請各地監督機構將本文轉發至轄區內施工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部,按時完成評價工作,并及時將評價結果錄入信息系統。我站將定期公布各地開展評價工作的情況。
各地在使用施工現場質量安全評價系統和評價表格的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的,可及時向我站工程質量監督科反饋。聯系人:王勁宏,聯系電話:0771-5881296。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2019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