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發〔2019〕8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工程勘察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試點工作的通知》(建質〔2017〕169號)和我廳《關于印發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推進工作方案等三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設〔2018〕6號)要求,進一步推進我區工程勘察質量管理信息化試點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我廳制定了《廣西工程勘察質量監管信息系統數據采集及異常處理規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8月14日
廣西工程勘察質量監管信息系統數據采集及異常處理規則
(試行)
為加強全區工程勘察質量信息化監管,規范廣西工程勘察質量監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中工程勘察鉆探定位、記錄、描述等有關數據的采集及異常處理,保障工程勘察質量,特制定本規則。
一、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應用信息系統的新建、擴建或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基本規定
(一)工程勘察信息化數據采集是指使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完成鉆探定位、記錄、描述等工作,然后將數據傳輸至信息系統的過程。
(二)信息系統對每一次記錄和描述均附加了GPS數據和時間數據,因此無須將每一筆數據實時上傳,在有無線通訊信號或wifi信號時再上傳數據即可。但為避免客戶端硬件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完成的記錄和描述數據應逐一及時上傳。
(三)信息系統根據異常規則設定對上傳數據的時間和空間信息進行分析,如勘察現場作業過程中應采集的數據出現缺失或工程勘察行為不符合規范管理要求,視為數據采集異常,系統將進行預警。根據數據的重要性,異常分為輕微、一般及嚴重三個檔次。
(四)數據采集異常分為數據缺失異常和行為規范異常兩大類。其中,數據缺失異常是指在勘察現場作業過程中應采集的數據出現缺失,包括技術性數據缺失以及技術人員相關工作照片缺失等。按數據類型細分為技術數據缺失異常、照片異常、錄像異常。行為規范異常是指工程勘察行為不符合規范管理要求,按行為類型細分為報告異常、位置異常、速度異常及人員異常。
(五)工程勘察信息化數據的采集除符合本規則外,還應符合國家、行業和我區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三、勘察現場作業信息采集及異常規則
(一)鉆孔位置信息采集規范及異常判定。編輯勘探點信息時,首先應將數據采集設備(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置于孔口位置,待GPS信號穩定后點擊“定位鉆孔”按鈕,完成孔口定位。信息系統將自動上傳每一個鉆孔的第一個數據(鉆孔信息輸入、孔口定位后保存的數據)。
信息系統將對鉆探過程中每一次記錄時自動獲取的GPS數據與最初鉆孔定位的GPS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如記錄的位置偏離鉆孔定位位置距離超過200m的,視為位置異常:
⒈ 同一鉆孔下,位置偏離值超過200m的記錄數占比不超過20%的,視為輕微異常。
⒉ 同一鉆孔下,位置偏離值超過200m的記錄數占比超過20%但不超過50%的,視為一般異常。
⒊ 同一鉆孔下,位置偏離值超過200m的記錄數占比超過50%或最大偏離值大于500m的,視為嚴重異常。
(二)記錄和描述信息采集規范及異常判定。
⒈ 勘察單位應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在信息系統中進行記錄和描述,如進尺、巖土描述等應當記錄、描述的數據缺失的,視為技術數據缺失,嚴重異常。
⒉ 在鉆探過程中,應按照以下要求對相關內容進行拍攝,不符合拍攝要求的,視為照片異常:
(1)開孔拍照。每一個鉆孔在鉆探前應拍攝至少1張照片,照片應包含鉆機、機長(司鉆員)、描述員的工作合照。人像要求正面,清晰可辨。如照片缺失的,視為嚴重異常。
(2)終孔拍照。每一個鉆孔鉆探完成后應拍攝至少1張照片,照片應包含鉆機、機長(司鉆員)、描述員、編錄員、巖(土)芯以及項目指示牌(項目牌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鉆孔編號、鉆探時間、鉆孔深度、描述員和編錄員姓名)。如照片缺失的,視為嚴重異常。
(3)負責人拍照。每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勘察單位指定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在項目現場,以鉆機或巖(土)芯為背景拍攝至少1張工作照片,人像應清晰可辨,其中甲級勘察項目必須拍攝項目負責人照片。如照片缺失的,視為嚴重異常。
(4)巖(土)芯拍照。在每個鉆孔終孔后,應對鉆孔的巖(土)芯拍攝至少1張照片。要求巖(土)芯按照1m長度,鉆進回次先后順序排列存放于巖芯盒(箱)內,且附有標尺、巖芯牌及項目指示牌,拍照時巖芯牌、項目牌字跡應清晰可辨認。如照片缺失的,視為嚴重異常。
(5)取巖、土樣拍照。在取土樣記錄中,每組土樣應拍攝1張取樣器工作時的照片(拍照時應清晰看見取樣器位于鉆機上)以及1張取樣器工作完成后打開取樣器時土樣在內的照片,且照片中應可看到土樣的下部斷面。如照片缺失的,視為嚴重異常。在取巖石樣記錄中,每組巖樣應拍攝1張取巖芯時的照片,要求巖樣采集的鉆孔編號、巖樣采集的深度清晰可見。如照片缺失的,視為嚴重異常。
(6)取水樣拍照。在取水記錄中,每組水樣應拍攝1張貼有標簽的水樣照片,標簽上的字樣應清晰可辨。如照片缺失的,視為嚴重異常。
(7)原位測試試驗拍照。在標準貫入試驗記錄中,應拍攝1張試驗時鉆機和試驗裝置工作的照片以及1張打開標貫器可見其內土樣和長度的照片。如照片缺失的,視為嚴重異常。在靜力觸探或動力觸探試驗記錄中,應拍攝1張試驗時鉆機和觸探試驗裝置工作的照片。如照片缺失的,視為嚴重異常。
⒊ 鉆孔終孔時,應按照以下要求對終孔過程進行錄像。每個項目應至少選取1個鉆孔進行錄像,如錄像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的,視為錄像異常,一般異常。
錄像時鉆桿接頭應露出地面,在可視狀態下拆卸鉆桿。拆卸完成后須對拆卸的鉆桿、鉆具和立軸長度進行量測。可選取具有代表性的鉆孔進行錄像,如巖芯采取率較低的鉆孔。若項目各鉆孔鉆探深度在滿足相關規范的條件下,只需鉆進黏性土層的,且土層只采用沖擊方式鉆進的,終孔錄像應拍攝利用特定標尺量測沖鉆進設備長度的過程。
四、其他異常
(一)報告異常。勘察單位應在現場鉆探作業前通過信息系統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報告,如現場鉆探作業第一條記錄的時間早于鉆探作業報告提交時間的,視為報告異常,嚴重異常。
(二)速度異常。信息系統將根據巖土記錄描述數據自動判定各巖(土)層的鉆進速度,如鉆進速度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速度異常:
⒈ 硬質巖最大鉆進速度超過8m/h;軟質巖最大鉆進速度超過10m/h;碎石土層最大鉆進速度超過6m/h;砂土層最大鉆進速度超過8m/h;黏性土(粉土、人工填土)層最大鉆進速度超過15m/h。滿足其中之一的,視為嚴重異常。
⒉ 同一鉆孔下,鉆進速度出現超過10m/h的記錄但占比不超過20%的,視為輕微異常;鉆進速度超過10m/h的記錄占比超過20%,但不超過50%的,視為一般異常;鉆進速度超過10m/h的記錄占比超過50%或最大鉆進速度超過15m/h的,視為嚴重異常。
(三)人員異常。信息系統將根據現場有關人員操作記錄進行自動判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人員異常:
⒈ 同一編錄員在同一場地1小時內記錄的鉆孔數超過4個的,視為一般異常。
⒉ 同一機長(司鉆員)或描述員或編錄員在同一時間段(5小時內)出現在2個不同項目的,視為嚴重異常。
⒊ 同一機長(司鉆員)或描述員在同一時間段(1小時內)出現在一個場地的2個不同鉆孔的(新開孔的鉆孔除外),視為嚴重異常。
五、異常處理規則
(一)凡是出現異常的數據,勘察單位需在系統上進行確認并解釋,其中輕微異常由項目技術人員負責解釋,一般異常需項目負責人負責解釋,嚴重異常需單位技術負責人解釋。主管部門需對嚴重異常的數據進行核查,嚴重異常的數據占比超過50%的項目將列為主管部門重點監管對象。
(二)未定位異常不作分級設置。如出現部分偏遠山區或其他地區通信信號差而無法定位的情況,不判斷為位置異常,可由編錄員在APP中編輯記錄無法定位的原因,保存此條記錄作為未定位的情況說明,由項目負責人進行確認處理。
《廣西工程勘察質量監管信息系統數據采集及異常處理規則(試行)》政策解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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