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19〕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稅務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大數據發展局、廣西銀保監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經國務院同意,2018年12月26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房〔2018〕128號)。根據該文件精神,我區制定了《關于全面推行房屋網簽備案制度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5月5日
關于全面推行房屋網簽備案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
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備案(以下簡稱“房屋網簽備案”)是加強房地產行業管理、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基礎性工作。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房〔2018〕128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完善業務流程,提升服務管理水平,整合政務信息系統,逐步構建以房屋網簽備案制度為基礎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體系,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基礎,提供決策依據和支撐,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構建和完善全區統一的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流程和配套制度體系;統一房屋網簽備案數據標準,全面推進全區房屋網簽備案全覆蓋,實現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自治區、市、縣三級聯網;構建全區房地產市場數據共享機制,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全區房地產市場數據庫。
二、全面推行房屋網簽備案制度
(三)實行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制度。加強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實現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網簽備案系統全覆蓋。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現售必須實行網上簽約和房屋網簽備案管理。存量房買賣雙方當事人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撮合成交的存量房交易,由房地產經紀機構辦理存量房網簽備案;存量房買賣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的,當事人可自行辦理存量房網簽備案,或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當事人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時審核并辦理網簽備案。經網簽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可以作為當事人辦理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涉稅業務、不動產登記的依據,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查詢房屋買賣合同信息。(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稅務局、廣西銀保監局)
(四)落實房屋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制度。房屋租賃當事人應將房屋租賃合同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進行備案。承租人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居住證、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租金補貼等,相關部門應當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查詢住房租賃合同信息。經網簽備案的非住房租賃合同,可以作為法人住所憑證。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提供租賃服務或房屋的,由其代為辦理網簽備案。(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自治區公安廳、市場監管局)
(五)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制度。房屋抵押當事人應將房屋抵押合同通過網簽備案系統進行備案。經網簽備案的房屋抵押合同,作為金融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發放抵押貸款的依據之一。(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配合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實現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全區聯網
(六)規范網簽備案業務流程。房屋買賣、租賃、抵押等交易當事人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提交網簽備案相關資料,網上錄入房屋交易合同,并及時將簽字蓋章頁上傳至房屋網簽備案系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當事人主體資格、房屋權利狀況及他項權利等進行查驗,符合備案條件的在網上賦予合同備案編碼,完成合同網上備案。2019年5月底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制訂完善全區房屋網簽備案流程。(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七)建立完善市級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切實加強樓盤表管理工作,基于樓盤表建立完善市級房屋網簽備案系統,縣級及縣級以下不另行建設房屋網簽備案系統,統一使用市級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辦理房屋網簽備案業務,實現市、縣房屋網簽備案全覆蓋。2019年6月底前,各市實現市本級及所轄縣在同一平臺辦理房屋網簽備案。(牽頭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
(八)加快推進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全區聯網。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牽頭建設自治區級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平臺,各市市級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接入自治區級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平臺,實現市級平臺與自治區級平臺互聯互通。2019年12月底前,實現全區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自治區、市、縣三級聯網。(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
四、構建全區房地產市場數據共享機制
(九)推進房產交易與不動產登記信息互通共享。積極推進房屋網簽備案信息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島”,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確保相關業務辦理的連續、安全、便捷。2019年4月底前,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實現本級房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牽頭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
(十)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公安、財政、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金融、稅務、市場監管、統計等相關部門應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通過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等方式,實現數據共享,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全區房地產市場數據庫。(牽頭單位: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市場監管局、統計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稅務局、廣西銀保監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五、加強配套制度建設
(十一)規范房屋交易網簽合同文本。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制定全區統一的房屋交易網簽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內容應包括:房屋坐落、總層數、所在層數、結構、面積、戶型、朝向、規劃用途、容積率、建成年份、臥室和衛生間數量、成交價格,土地權屬性質、使用年限,車庫、電梯等信息。新建商品房成交價格含裝飾裝修等內容的,應在合同中分別約定。各市將房屋交易網簽合同示范文本作為房屋交易合同在線簽訂和備案的基礎。2019年5月底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相關部門完成房屋交易網簽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稅務局、廣西銀保監局)
(十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價格監測。房屋交易當事人應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不得瞞報或作不實的申報。房屋網簽備案價格作為房地產市場統計監測的數據來源,應確保真實準確。稅務部門納稅評估價、金融部門貸款評估價,可參考房屋網簽備案價進行動態調整。(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稅務局、廣西銀保監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十三)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嚴格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預售資金全部納入監管賬戶,確保用于項目的工程建設。加強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除交易當事人提出明確要求外,當事人辦理房屋網簽備案應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協議。交易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完成轉移登記后應立即劃轉。納稅人自愿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繳契稅所預付的款項應納入資金監管范圍。由房地產經紀機構撮合成交的存量房買賣,傭金也應納入資金監管范圍。2019年12月底前,各市應進一步完善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管理辦法,出臺或完善本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管理辦法。(牽頭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
(十四)建立房地產行業誠信管理信息平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開展或撮合成交的房屋交易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進行房屋網簽備案,并對房屋網簽備案系統上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加快建設房地產行業誠信管理信息平臺,將企業房屋網簽備案工作開展情況作為重要的信用評價指標,企業不報、虛報、瞞報、遲報備案信息的,將作為企業不良信用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示,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實現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誠信管理掛鉤。(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六、強化組織保障
(十五)明確責任分工。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負責本實施方案的組織落實工作。各相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逐項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由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具體負責。(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稅務局、廣西銀保監局)
(十六)加強資金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將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共享信息線路建設及運行維護經費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日常運行等經費納入或追加年度預算予以保障。鼓勵各地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房屋網簽備案相關工作的運行管理。(牽頭單位: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十七)加強指導監督。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地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各市、縣要落實專人,于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報送本市及所轄縣房屋網簽備案工作進展情況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市場監管局、統計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大數據發展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稅務局、廣西銀保監局,各市、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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