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全力以赴解決100個群眾辦事堵點問題的通知》(編號:S20182129)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為促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措施落地實施,進一步方便群眾辦理二級建造師注冊相關業務,在辦理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重新注冊時,不再要求提供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注冊僅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對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原件進行審核,不需提供復印件;
三、對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原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原件進行審核,不需提供復印件;
四、逾期申請初始和重新注冊的,應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以上事項自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0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