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關于印發〈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號)、《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的通知》(桂建管[2007]84號)規定,經審核,盧仁等385人符合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條件,黃喜萍等6人符合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條件,卿亞東等10名人符合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條件,準予注冊。
特此公告。
附件:
1、盧仁等385名符合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條件的人員名單.xls
2、黃喜萍等6名符合二級建造師重新注冊條件的人員名單.xls
3、卿亞東等10名符合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條件的人員名單.xls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
2018年6月29日
注:自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到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廳窗口領取證書;領取證書時需持《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部門辦理事項受理通知書》、單位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