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柳州、桂林、北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各工程勘察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試點工作的通知》(建質〔2017〕169號)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推進工作方案等三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設〔2018〕6號)精神,為推進我區勘察質量管理信息化試點工作,我廳擬在南寧、柳州、桂林、北海等首批4個試點城市征集第一批試點勘察單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在南寧、柳州、桂林、北海4個設區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技術實力基礎,有技術人員和項目保證,對勘察質量管理信息化試點積極性較高的勘察單位。
二、征集原則
由工程勘察企業自愿申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擇優上報我廳,由我廳確定并公布試點單位名單。
三、試點相關要求
試點單位要組織試點項目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熟悉工程勘察質量監管信息系統應用,并及時反饋系統應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試點單位要按照工程勘察質量監管信息系統要求,按時保質提交相關勘察數據,以滿足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管要求。相關時間安排如下:
(一)系統試用階段(2018年5月~6月)。各試點單位根據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工作部署,至少安排1個項目進行相關系統的試用,項目所在地不限。試點單位要在2018年6月底前提交系統試用報告。
(二)試點實施階段(2018年7月~12月)。各試點單位要根據自身經濟和技術實力確定正式試點項目(至少安排3個試點項目),項目所在地應在4個試點城市轄區范圍內。試點單位要每一季度向試點城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書面報送試點進展情況。
試點期間,我廳將制定出臺或修訂相關工程勘察招投標、誠信管理和評優相關辦法,各試點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出臺有關具體措施政策,鼓勵試點勘察企業積極參與試點工作。
四、申報程序
(一)各試點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本轄區符合條件的工程勘察單位進行申報,有意愿申報的工程勘察單位應按照注冊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時限要求,及時填寫并上報《廣西勘察質量監管信息化試點單位申報表》(詳見附件1)。
(二)請各試點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申報表進行審核,擇優確定本市試點企業,填寫《廣西勘察質量監管信息化試點單位信息匯總表》(詳見附件2),與已確定試點企業的《廣西勘察質量監管信息化試點單位申報表》,于2018年5月24日前報送至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蓋章掃描版和word版各一份)。
聯系人:羅公卿,聯系電話:0771-2260062;電子郵箱:gxjstsjc@126.com。
附件:⒈ 廣西勘察質量監管信息化試點單位申報表
⒉ 廣西勘察質量監管信息化試點單位信息匯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5月13日
附件1
廣西勘察質量監管信息化試點單位
申 報 表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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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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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資質
等 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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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證書
編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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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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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技術
人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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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完成勘察
項目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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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勘察業務
營業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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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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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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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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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負責人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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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負責人郵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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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單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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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勘察試點工作方案和計劃: |
單位負責人意見:
(負責人簽字和公章)
2018年 月 日 |
附件2
廣西勘察質量監管信息化試點單位信息匯總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勘察資質等級 |
試點負責人 |
負責人電話 |
備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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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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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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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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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蓋章)
住房城鄉建設委(局)試點負責人: 負責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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