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17〕10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房產局、房改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國土資源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工作,保持我區房地產和土地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商品住房庫存量較小、消化周期低于8個月的城市要加大中低價位、中小戶型商品住房土地供應,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增加住房供給,加大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和分配入住工作力度。商品住房存量較大的城市要控制土地供應節奏,通過調整土地性質等方式轉型到國家支持的養老、文化、體育等產業上來。非住宅商品房存量較大的城市要研究出臺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政策和措施。
二、各市要密切關注商品住房銷售過快的情況,要在商品住房預售環節加強調控,按照“一房一價、明碼標價”的要求,切實加強商品住房預售方案審核,調控優化樓盤供應結構,合理把控高價樓盤的供應節奏,防止房價過快上漲。
三、商品住房銷售面積及均價增長過快的城市要適當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首付比例、貸款額度和利率等,實施差別化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貸款需求。
四、各市要持續認真做好房地產市場風險排查防控工作,建立風險排查清單,實行臺賬管理;加強和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把二手房市場納入統一的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范圍,建立健全可覆蓋全區的房地產市場監控預警體系;加快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五、各市要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協調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加大對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國 土 資 源 廳
2017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