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24事故發生后,省住建廳派出9個督導組對各地安全生產進行督查(本報11月30日二版曾報道),目前已查出部分建筑項目存在安全隱患。昨日,省住建廳相關部門對此作出通報。
通報指出,督查中發現,部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如十堰市萬達廣場項目,塔吊維保程序不到位,特種作業人員(電工)證件不符合要求。長陽縣福達家園小區公租房1#項目監理人員對現場明顯安全隱患未采取任何措施,也不向住建主管部門報告。
一些危險性較大的項目工程管理不到位。如鄂州市濱江片區周屴(音力)社區地塊二(一期)15號樓項目,塔腳手架的專項施工方案沒有針對性,腳手架的原材料未進行檢測。
還有一些項目施工安全標準執行不嚴格。如孝感城市中央廣場二期北區14#樓項目,支模架不按方案施工,獨立頂托無連接,落地式腳手架連墻點設置過少。恩施市盛和景園一期一標1#工程,沒有獨立設置模板支撐系統,監理擅自同意拆除。
省住建廳表示,將加強工期管控,合理統籌組織施工,嚴禁搶工期、趕進度等危及安全生產的行為。
目前,對督查中發現的建筑施工安全隱患,省住建廳已下達督辦函,要求各地督促企業和項目快速整改到位。各地的企業安全生產自查和行業檢查還在繼續進行。
部分被通報隱患項目清單
1十堰市萬達廣場:塔吊維保程序不到位,特種作業人員(電工)證件不符合要求。監理單位履職不到位,對安全隱患治理監督把關不嚴。
2長陽縣福達家園小區公租房1#項目:監理人員對現場明顯安全隱患未采取任何措施,對項目存在安全隱患,既無檢查記錄又無下發整改通知,也未向住建主管部門報告。
3鄂州市濱江片區(周屴社區)地塊二(一期)15號樓項目:塔吊頂升加節、附墻無專項施工方案,腳手架的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腳手架的原材料未進行檢測。
4孝感城市中央廣場二期北區14#樓項目:支模架不按方案施工,獨立頂托無連接,落地式腳手架連墻點設置過少,小橫桿拉結設置不規范。
5仙桃市新城壹號五期B區工程23#樓:懸挑外架懸挑層未封閉,未見鋼絲繩反拉卸載處理。
6恩施市盛和景園一期一標1#工程:模板支撐系統(含后澆帶處)未獨立設置,監理擅自同意拆除。
7京山縣碧桂園60#樓:塔吊附墻銷軸處使用鋼筋代替開口銷。
8鄖西縣思源實驗學校項目:物料提升機第一道附墻缺斜向拉桿,無防護棚,無檢測報告,安拆單位未報審。
9孝感市現代森林國際城14-17#工程:施工用電不規范,保護零線未接到機具外殼。
10宜昌新華園項目1#樓:卸載鋼絲繩預埋點與方案不符,鋼絲繩節點與施工爬架共用一個節點,并且設在同一樓層結構構件。(彭一葦、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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