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全面開展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扎實開展月湖區老城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經鷹潭市政府同意,由市城管執法局作為牽頭部門,主導并組織全面排查和整治月湖區老城區現有違法建設,遏制新增違法建設的產生,實現城市綜合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通過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營造良好的生態、生活、生產空間。
整治工作自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進入執行階段,月湖區老城區,東至童家河、南至320國道、西至白露河、北至信江河區域均為整治范圍,童家鎮、四青街道辦事處、梅園街道辦事處所轄演塘桂家等13個自然村以規劃區農村建房管理為主,也列入此次專項整治的監管范圍。
該整治工作秉承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單位帶頭和協調聯動原則、整體推進和分片實施的原則,由市城管執法局作為活動的牽頭部門,主導并組織月湖區老城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對月湖區老城區違法建設監管進行總負責、總協調、總督查,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單位帶頭拆除違法建設,推動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協調聯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城市綜合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整治重點內容為1990年4月1日到2016年2月6日產生的且沒有處理或沒處理完結的存量違法建設及2016年2月6日以后產生的且沒有處理或沒處理完結的新增違法建設。具體包括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不按規劃許可內容和要求進行建設的行為;未經批準違法占地進行建設,或不按批準用途使用土地建設的行為;未經批準或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以及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自行拆除的行為;擅自在空地、綠地、樓道、公共場所等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在樓頂屋面等區域私自加層亂建的行為;在城市重要地段、重要節點、主要出入口、沿河兩側違法占地及建房或私搭亂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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