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我(防城港)市出臺《防城港市政府投資工程合理定價資格審查隨機抽取定標辦法(試行)》。
《辦法》明確規定,合理定價資格審查隨機抽取定標辦法是指招標人將確定的工程合理招標價予以公布,投標人響應并按規定要求參加投標,投標文件通過符合性審查后,招標人采用公開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標候選人,并將預先公布的工程合理招標價作為中標價格的評標定標辦法。該《辦法》的出臺,對進一步規范我市招標投標行為和建設市場秩序,杜絕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中的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創造一個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的招標投標環境,建立治理建設領域商業賄賂長效機制,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積極的意義。
本辦法適用于防城港市轄區內政府投資工程的施工、監理的招投標活動。本辦法所述政府投資工程是指各級政府財政性資金以及國際貸款和國際政府援助資金或投資的工程項目。該《辦法》共13條,對工程合理招標價的確定,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和對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及對隨機抽取定標程序等進行明確規定。《辦法》明確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和對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對投標人的資質、信譽、財務狀況、項目經理資格、主要機械設備、不良記錄等進行資格審查。對不良記錄的投標人依法取消其投標資格,而且要建立“黑名單”檔案,五年內不得進入我市招投標市場。
據悉,目前我市首先在市港工基礎設施建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開展試點工作,其他單位也可以按此《辦法》試行。(梁月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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